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2届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crjy发布时间:2022-05-20动态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1〕504 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院对2022届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积极推动专业设置与职业(工种)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培训对接,主要采用过程化考核的认定方式,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相关专业成绩、技能理论成绩、顶岗实习(实操)成绩等开展评价,高质量推进技能人才建设工作。

二、成立自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彤

第一副组长:颉潭成

常务副组长:李赞祥

副组长:宋六锁  马旭东  张雪冰      杜爱民  

黄世谋      李启松  李翠莲  袁文山

侯玲玲  

 员:各院部、各部门党政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好转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马建明同志担任。

三、认定对象

2022届本校毕业生(以注册学籍为准)。

四、认定范围

1.学院在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成功并在国网公示的职业(工种)(附件1)。

2.按照所学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开展自主认定(专业与职业(工种)对应关系(附件2))。

五、学生认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合格。专科层次毕业生理论、实操成绩全部合格,且符合相关职业(工种)的相关级别对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平均成绩的要求(附件3),技能理论成绩及格,技能实操成绩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关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不符合条件的酌情降级为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或者不予认定级别。

3.跨专业取证的学生需辅修相关专业课程,通过学校组织的技能理论考试。原则上评定级别不超过四级(中级工)。

六、认定资料

1.学生的自主认定,以院部专业为单位提交信息审核表(即学籍成绩花名册,附件4),加盖院部公章;

2.申请人同时提交2寸电子版照片,白底,小于20k,jpg格式,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3.职业(工种)培养方案;

4.围绕职业(工种)的培训方案;

5.填写学生信息集体导入表(附件5);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认定中心联合相关院部、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对以上材料予以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导入认定平台,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认真审核学生身份、专业及考核成绩;

2.各院部要客观公正出具评价意见;

3.学院纪检部门对认定过程进行全程督导,对于出具虚假信息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各院部要妥善保管过程性认定过程中的各有关资料。

 

                  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2年5月20日